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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土执法监察的途径
作者:益阳赫山国土资源分局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04
加强国土执法监察的途径
                                                                          —以赫山区为例
 
    在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背景下,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闸门”,其重要性日渐明显,国土资源治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日益突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和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功能。                                               
   一、当前现状
      当前,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既面临着前后未有的好机遇,又面临着十分严重的新挑战。
      一是从发案情况看2010年发案162件,比2009年194件减少32件,比2008年242件减少80件,发案数量有所下降,个  案占地面积有所扩大。
      二是从违法种类看。未经批准占地居首,共103件,占立案总数的63.6%;其他违法行为59件,占立案总数的32.4%,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是从违法主体看。个人违法用地145件,占89.5%;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10件,占6.2%;乡镇政府违法用地7件,占4.3%,个人
违法用地多于集体和企事业单位。
  四是从违法区域看。农村违法占地多于城镇,但城镇个案违法占地面积大大高于农村。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以“建设城市新区”、“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搞养殖业”、“发展旅游业”为名,无穷制的扩大城市外延,大量占用耕地和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具体困难
     “执法难”一直是困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现实困难,也是国土资源治理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五难”:
      1、违法行为发现难。就全区而言,在有限人员编制下,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加之基本装备缺乏,交通工具等保障条件较差,全覆盖、高频率动态巡查力所不及,致使有些违法案件很难及时发现。
      2、违法行为制止难。表现为土地违法者经常是突击占地施工、矿产违法者经常是突击开采抢运,制止起来非常困难。
      3、违法案件取证难。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违法者拒不配合,或者借故拖延,而国土执法人员没有强制调查取证的手段,导致调查工作陷进僵局。
      4、违法案件处理难。由于当前法制环境较差,致使查处案件面临着“严格执法”和“法不责众”的两难境地,凡是对违法责任人的处理更是难上加难。
      5、违法案件执行难。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强制执行的权力,实践中种种原因而使案件在执行环节受阻或搁浅。
                                                                          三、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观念不强。一些地方领导以发展区域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为借口,违法批地、违法用地、非法出让和转让土地,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等违法行为不断发生。 
    二是监察体制不顺。目前这种体制,尽管名义上已实行省以下直管,事实上仍然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只对本级政府负责的“单向”体制,难以形成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三是执法手段不硬。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以必要的查封、扣押、拆除等强制措施的权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和有效地制止。
    四是执法力度不够。普遍存在着重审批发证,轻监视检查的倾向,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有效的监视制约机制,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各自为政,执法监察没有形成合力。
四、对策及建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必须从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基本区情出发,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宣传法律,使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明白保护、利用土地资源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道理。运用行政的手段,建立一套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进步土地容积率和利用率;运用经济的手段,全面推行“招、拍、挂”等市场化配置方式,进一步抑制多占、滥用和浪费土地现象。
    2、以高科技手段运用为契机,始终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
以卫星远感执法检查为抓手,突出严厉查处新发生违法用地和政府违法用地两个重点,切实解决基层政府依法用地意识不强和顶风违法问题;建立健全协作办案制度为契机,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国土资源大执法格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查人和处事相结合,继续保持严厉查处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
    3、以加强执法巡查为载体,努力把土地违法抑制在萌芽状态。
违法者的利益有多大,执法的阻力就有多大。查处违法用地只是手段,目的是维护正常的土地治理秩序。因此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土地动态巡查,进一步狠抓源头防范。构建完整的执法监察网络体系。要做到防范关口前移、预防重心下移,逐步建立“上有卫星,下有百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立体防范监管体系,提高案件发现率、制止率和立案率。
    4、以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力。
有案不查、查案不力、只查事不查人等消极现象是违法用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执法监察工作要突出重点,提高案件查处率、处理到位率,狠抓查人处事相结合,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者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同时,要把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探究新情况和新题目,着力在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完善各项制度办法上见成效,把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快查处,真正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模式,凝聚合力,实现土地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
(赫山国土分局:袁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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