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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十二五”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作者:益阳赫山国土资源分局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6-24

目         录

前言

一、成就与形势
      (一)国土资源工作成就显著
      (二)国土资源形势严峻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战略
      (一)战略背景
      (二)战略重点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五、发展重点
      (一)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需求
      (二)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保护好生态环境
      (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发展
六、国土资源重点工程
      (一)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二)村庄综合整治工程
      (三)“数字赫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
     (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四)健全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
     (五)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


前      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体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既保障发展又保 护资源,引导形成生活富裕、生产高效、生态文明的用地结构,促进区域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定《赫山区“十二五”国土资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明确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指导“十二五”期间全区国土资 源工作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文件,是政府宏观调控国土资源开发、审核资源性项目、安排相关投资的依据,是引导企业决策和社会投资方向的参考。《规划》 对加强全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发挥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国土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指导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全区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对国土资源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2011年至2015年为规划期。规划范围包括本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资源、地理信息等。
一、成就与形势
    (一)国土资源工作成就显著
    “十一五”时期,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妥善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资源供应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 求。2007年长株潭“3+5”城市群战略的提出并实施,赫山区的地缘优势再一次凸显。2007年底,长株潭城市群获批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2008年省会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正式开始实施,实验区建设已全面启动。这一区域环境为赫山区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 并将迅速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与转型。
    1、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贯彻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基本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十一五”期间,根据市区制定的《县级耕地保护 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乡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区、乡、村三级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保证了 全区耕地保有量652350万亩(43490公顷),基本农田525900亩(35060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确保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工作细致 认真、成果显著,为国土管理工作的更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日臻完善,基础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电子政务是实现以图管地、信息资源共享的载体和平台,分局为确保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先进性、适用性,专门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班子和工 作机构,出台了规范性管理文件。先后投入资金200万元配合技术承担单位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建库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库工作也接近 尾声。今年,分局电子政务开通了网上报批、网上审批,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政务信息平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地理空间基础平台,为政府和全社会提 供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及应用服务,也实现了其自身基础工作跨越式的发展。
    3、严格依法行政行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十一五”时期,分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对项目、程序和承诺时限予以公布,自觉接 受社会监督。成立政务股并制订出台《政务公开目录》、《办事指南》,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结。通过改革行政审批模式,内部审批时限从原来312个 工作日减少到154个工作日,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4、市场建设日益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通过建立有形交易市场,完善了土地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市场监管机制;通过积极规范资源要素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通过建立建设用地 批后监管制度,加大土地市场整治力度,更新区本级基准地价,使赫山区地价水平逐步提高,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国土资源形势严峻
    “十二五”时期既是我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我区在新的历史 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目标的攻坚时期。“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区进入资源消耗快速增长阶段,土地、水、 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国 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国土资源的供需矛盾长期存在,耕地保护任务艰巨
       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保护耕地压力增大。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还需要占用耕地,耕地 污染和退化严重,后备资源不足,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中心城区的快速扩张及各类非农项目建设大量占用耕地,农村宅基地使 用普遍超标,闲置、浪费土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良田问题比较严重。“十一五”期间,经过不懈努力,耕地减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由于人口和建设 的持续发展及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影响,耕地的供需局面仍然很严峻。
    2、土地市场不健全,资源优化配置不尽合理
       资源优化配置不合理,市场机制和规划体系急需完善。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国土资源产权制度和税费制度改革之后,国土资 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手段不尽完善。国土空间开发缺乏统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作用有待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征地制度改革需要加快。 土地市场体系仍需完善。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等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用地处理难
       尽管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机制,制定了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用了卫片执法的先进技术。但是,仍然存在着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批而未 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特别是农民个人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用地从立案调查、处理、执行时间长、程序杂,并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往往是 效果不尽人意。甚至我们为了顾全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对一些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也只能打一些擦边球。
    4、征地拆迁困难大,项目实施难
       征地拆迁是城镇建设及区域经济发展中最关键的环节和必须的前置条件,它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土地管理法》和 《物权法》明确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由于部分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大局意识欠缺,从而在征地拆迁过程 中漫天要价者有之,故意组绕者有之,甚至借机聚众闹事者有之。随着大量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乡镇对争资立项的热情空前高涨,纷纷动用各种关系、各种途径上 市、跑省、进京争项目、争资金。这既是好事,但也有个别单位和人员借此名义盲目开支,强揽工程,有的个别乡镇、村只顾自身的利益,不能顾全大局,不支持、 不配合或消极怠工,在上级机关中造成了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
    5、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仍需加强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相对短缺,测绘监管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测绘基准体系亟待完善,航空航天遥感资料获取能力不足,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尚未实现必要覆盖。基础 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相对滞后,更新缓慢。测绘基础设施薄弱,整体装备水平偏低。测绘公共产品不够丰富,应用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管 理体制有待完善,测绘市场不够规范,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随着赫山区建设的发展,需尽快构建出“数字赫山”的地理信息框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两型社会”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总体思路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 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优质全 面。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继续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努力扩大和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立足区情,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 效率;坚持科技创新,坚持有效配置资源市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统筹规划,不断提高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调 查、评价程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
        加快发展是赫山区的第一要务,国土资源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一要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力度,增加新增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以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2、坚持综合开发、有效配置、永续发展的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形成节约 资源的社会风尚,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人口、资源、环 境的协调发展。
     3、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继续深化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显化资源资产 价值,通过市场机制,规范和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各类主体享有获得、使用资源产权的平等权利。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 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资源配置途径,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益。继续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 秩序,促进国土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4、坚持科技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并重的原则
        积极引导推广先进实用的技术,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土地资源集 约利用的水平,加强资源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努力提高科技对国土资源工作的贡献率,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高 效利用。继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发展战略
    (一)战略背景
     1、国家来粮食安全保障战略
        据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09年底全国总人口已达13.347亿,年均增长量约为670万。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预期将达到14.1亿,2033年前 后达到高峰值15亿左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尤其是耕地。赫山区是农业大区,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城 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加之,农用地生态功能的忽视、耕地保护效益的片面认识、农用地 保护机制的不健全等问题的全面解决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国家中部崛起战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中国经济发展要以中部地区为突破口,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部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出了“中部崛起”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 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如国家发改委将加大中部地区结构调整力度,财政部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赫山区地处湖南中部,受到国家实施中部崛起 战略的直接拉动作用,具有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无论是通过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来加强产业建设,还是承接东部产业的梯次推进效应与分享中部地区的政策与资金倾 斜,都需要提供更多的土地保障,以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和建设竣工后的正常运转。
     3、“3+5”城市群、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以及益阳市东部新区建设战略
        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对该城市群及周边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契 机。在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下,湖南省提出“坚持大城市带动,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市化新路子,提出了以“3+5"城市群为骨架带动全市发展 的空间结构,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五市进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范围。赫山区跻身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核心区之列,沧水铺成为18个重点开发区域 之一,这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对土地利用的方向与布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省会长沙对赫山区的辐射带动 作用,赫山东接长沙战略的实施要求为设施对接、产业对接和空间对接做好用地安排。“两型社会”实践区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中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好“两型社会”实践区是益阳市东接长沙,实现后发赶超的重大战略举措
      4、快速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方面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满足农村居民点集聚布局、非农 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为实现城乡统筹与等值化发展,在考虑城乡土地利用功能选择与空间管制差别化的同时,还必须预留足够的用地以满足城 乡基础设施网络的部署与生态屏障网络的衔接。区域农村居民点的分散布局,湖区一丘岗区一山区农村聚居特点的差异,城镇镇对乡村带动辐射能力的有限性,地质 灾害、洪涝灾害威胁区的居民点问题以及建设用地指标的紧缺,无疑对城乡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镇扩张对用地指标与空间 的需求更为迫切,在有限的空间资源条件下城乡之间的用地空间冲突变得越为显现,因此,完善城乡土地流转与挂钩机制,探讨集约用地标准与节地技术,实现建设 用地指标在城乡之间的合理分配与挂钩,挖掘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潜力并寻找新的拓展空间,是缓解今后城乡建设用地矛盾的重要途径。
     5、突出赫山区在益阳市域经济发展中心的核心地位
        基于区位与资源优势,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生态优势和人文优势,主动承接长沙市的资金、技术和产业的转移,重点加强电子、医药、纺织、机械、包装、 冶金化工、食品加工等产业建设,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绿色农产品供应、花卉苗木、生态居住等特色产业,并通过设施和用地的对接加强与长沙市的经济融合与 互动。
     6、“商品粮基地、先进制造业、新材料、农产品、休闲观光旅游基地”的产业功能定位
        发挥农业优势,打造商品粮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基地;立足生态旅游资源,以农家乐及生态旅游为重点,做大做强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围绕工业园区和工业小区的建设,合理引导产业用地结构调整与空间集聚是促进土地利用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
    (二)战略重点
     1、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按照“双保行动”的要求,协调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耕地保护与经济增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规划期内,既要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耕地保护任务得以实现,为将赫山区打造成全国商品粮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做贡献,又要安排好新农村建设、重点产业项目等用地,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的同时要千 方百计的保证经济增长所必需的土地资源。
     2、突出强调新增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密度
        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区人民政府应该制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密度标准,对于达不到投资强度和密度要求的企业,一律不批准用地。对超额完成投资标准的企业可以考虑通过降低地价和税收等措施鼓励其生产。
     3、协调各类建设用地关系
        在规划期内,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安居工程用地要有机的结合。要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实现工业向园区和小区集中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抓 好工业园和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选择吸纳科技含量高、污染小、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和企业进驻,努力使园区和小区成为我区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 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拆迁废弃居民点,减少宅基地占地面积,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协调区域发展关系
        发展应该是全面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辖区内不同地区的经济增长。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 域协调发展。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土地利用分区调控政策,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更好地发挥“一点三线”地区的带动作用,形成集聚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极 核。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同时协调好自身发展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关 系,充分利用长沙市西扩战略,做到资源的有效对接。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得到初步缓解,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立,耕地减少过多过快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土地节 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国土综合整治取得实质进展。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 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体制。
     2、具体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力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1756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98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87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87公顷。全区耕地总面积不少于4349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5060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目标
         规划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2332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57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6756公顷;在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 5173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42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59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5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达到85平方米/人。单位土地生 产总值达到610.89万元/平方公里。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积极推进生态建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规划期间,西南部山区水土流失与石漠化问题、东北部湖区洪涝灾害与血吸虫害得到有效控制,资江沿岸水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洞庭湖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期末,林地占土地总面积达到26.03%,林地面积达到33304公顷。


表1  赫山区“十二五”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表
                                                                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总面积
新增面积
耕地
43490
0
建设用地
 
23327
5173
城乡建设用地
16571
2428
交通水利用地
6606
2595
其他建设用地
300
150

   (二)主要任务
         按照《赫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赫山区国土资源利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在全面总结 “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基础上,从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根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十二五”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的战略任务和战略举 措。
         切实巩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资源基础。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经济发展用地。加大基础测绘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耕地保护现状,提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量等集约节约目标。研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制定相 关制度,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监督和管理。依靠技术进步,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市场环境,参与制定财 税、投资、价格和外贸政策,形成资源充分、综合、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城乡用地统一市场配置建设上取得突破,土地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提高土地的配置效率、交流流转速度和利用效率,切实加强政府调控土地的能力。
         建立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开展资源环境领域和地理信息应用基础研究。集中力量发展对地观测技术、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信息应用技 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系统整体科技水平,提高解决资源制约问题的科技支撑能力。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全面落实行政管理职能。健 全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理顺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公共服务领域,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
五、发展重点
    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是国土资源工作的根本目标。围绕这一根本目标,国土资源工作要勇于创新,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为促进赫山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实现后发赶超,规划“十二五”期间赫山区国土资源工作发展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需求
     1、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规划咨询审议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公共参与制度、争议仲裁机制、规划实施定期评估报告制度和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认证管理 制度,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水平。力争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区、乡(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加强土地管理对宏观经济 运行的调控作用。
        根据《赫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未来五年赫山区发展要以建设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为契机,以“科学发展、率 先发展”为引领,积极发挥益阳市融入长株潭,对接长沙的“桥头堡”作用,主动承担市域点—平面空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增长极”作用。重点培植电子、医药、 纺织、机械、包装、冶金、化工、食品加工等产业,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绿色农产品供应、花卉苗木、生态居住等特色产业。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 最严格的集约用地制度为出发点,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充分发挥赫山区在长株潭“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中的作用,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赫山提供用地保障。
        大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 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合理规划和整治村镇建设用地。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置换、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安排生产和建设用地。以各乡(镇) 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理论潜力为依据,综合考虑全区地形地貌特征、自然灾害分布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土地整理条件及其他影响因素的空间布局特点,划分全市 农村居民点重点整理区域。通过分析和调整,确定龙光桥等十三个乡(镇)所辖的十七个行政村为第一批整治项目区。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5个, 共计面积50公顷。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及市确定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实际用地面积考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实施计划台账管理,落实计划执行 报告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预审规定,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凡不符合法律、规划、计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 目,不得通过预审。强化用地合理性审查,推进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农用地转用及其他土地利用项目的审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计划 指标、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不予批准。对违反规划、突破计划批准用地和供应土地的,依法严肃处理。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完善 约束与激励并重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部门协调机制和规划实施评估制度,严格规划调整条件、范围和程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 反规划批地用地和违法修改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
     2、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要求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根据益阳市下达任务指标,到201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49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060公顷。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3个,总面积45952.72公顷,其中500-1000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区21 个,1000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区13个,500公顷以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39个,主要分布在兰溪镇、八字哨镇、牌口乡、泉交河镇、欧江岔镇、笔架山 乡、岳家桥镇等乡镇。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引导城乡建设利用低丘缓坡地和未利用地。非农建设项目选址应尽量不 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报批用地。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谁占用、谁补偿”的 要求,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履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充义务基础上,切实落实益阳市下达耕地补充任务。基于我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建设占用耕地量大, 无法在本区实现“占补平衡”的,鼓励在经济补偿机制与市场化运用模式下推行市内易地互补合作。建立健全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划定耕地后备资源保护区,对于 划入耕地后备资源保护区的土地,严格限制各种建设占用。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项目选址确 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 大公共财政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沃土工程等,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加强占用和补充耕地质量的评价,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 耕地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加强耕地抗污染和抗灾能力建设, 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毁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污染、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污染、灾毁情况监测,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复垦。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能 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 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占地等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基础性工作,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对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实行备案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和巡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定期通报制度。
     3、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以城市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为重点,研究提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 策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新标准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面落实工业用地 最低限价标准公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价值规律及经济手段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采取积极措施,严禁闲置土地。建立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考核制度,探索 制定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全面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划拨用地目录、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制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并逐步纳入政府评估考 核体系。
        加强土地节约利用控制。以供给调节需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供地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按规划、计划和定额标准供地,严格执行规定的用地建筑密度、 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强化供地全程监管。完成“十二五”期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需要大量土地资源作保障。根据益阳市下 达建设用地指标情况,到2015年,赫山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2332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57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10356公顷,交通水 利设施用地6606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因此,要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国 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民生项目用地,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要区分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对急于落地的重点项 目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特别是要加大公路、铁路、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争取力度,尽可能多地挤进国家、省里计划。同时,要注意节约集约土地,确保 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和用地标准科学合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对重点建制镇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供地,无论是工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还是房地产项目, 都要从规划管理入手,在保证绿化率的同时不断提高容积率特别是工业厂房的容积率。尝试把按投资强度与按受益强度进行约束的方式相结合,盘活存量,挖掘潜 力,真正提高土地利用的水平和效益。
        加快建设土地集约利用基础数据库和评价信息系统。逐步对全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摸底评价,对重点镇、农村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考 核,逐步建立土地集约利用基础数据库和评价信息系统。优化重点建制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规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核定、统 筹安排。提高重点建制新区建筑度和容积率,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努力提 高闲置低效用地的利用效率,减少批而未用土地数量,采取依法无偿收回、改变用途、等价置换、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等多种途径,严格处置闲置土地。严 格限期开发、限期完工和闲置收回制度,防止囤积土地。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充分挖掘现有农村建设用地潜力。
        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合理引导产业用地开发时序,主动承接长沙市的资金、技术和产业的转移。优先保障电子、医药、纺织、机械、包装、冶金化工、农产品加工、 休闲观光旅游等重点行业用地;合理引导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和小区集中,严格规范产业用地定额标准,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4、加强土地调查评价和监测
        完善土地资源调查基础工作。在统一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建立土地调查成果统一及时更新机制,实现土地资源数据的快速更新。充分利用新一轮 规划修编成果,完成基本农田落界工作。城镇地籍调查全面推行解析法地籍测量,更新原有成果,提高管理水平。以耕地变化、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扩展为重点,以 3-5年为一个周期,开展全区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结合变更调查、更新调查和其他监测,建立覆盖全区的遥感影像数据库,逐步构建全区遥感监测基础平台。
        加强土地市场调查与监测。深化农用地综合生态能力评价。开展全区主要的建设用地供应、使用和交易情况的调查和监测,加强市场动态分析。建立全区土地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网络和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建设用地备案等土地利用监管制度。
     5、强化土地产权管理
        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任务,及时做好国有土地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土地置换中的权属管理。
        推进土地统一登记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县级为基础,建立自上而下的全国土地统一登记体系,实现土地产权信息和土地登记相 关信息的逐级汇总和分析。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全面推进土地产权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建立完善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机制。研究基层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经费的解决途径,建立调处人员的持证        上岗制度,形成一支高素质、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队伍,依法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农村用地矛盾和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政策调研,尽 快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农村用地矛盾和历史遗留的重大土地争议案件的解决和处理。
     6、加强土地市场管理
        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最低价统一公布制度,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 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土地出 让金收支管理,建立土地基金制度。
        加强土地评估和地价管理。加强地价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协议出让最低限价、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土地转让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价等制度。加强重点城市地 价动态变化监测和分析,发挥地价杠杆作用,提高运用地价手段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建立区级农用地等级地价体系。加强土地评 估中介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健全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保护好生态环境
     1、启动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全区新一轮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以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导向,根据资源承载能力和潜力,研究区域自然要素、经 济要素和社会要素,科学划定土地综合整治主题功能区,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制定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促进土地综合整治与 区域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逐步建立人地关系和谐的土地保护与开发新格局。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研究建立有 效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和区际空间发展及资源开发利益关系,促进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
     2、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
        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差别化的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以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选择不同类型地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示范,积极推进环洞庭湖重点村镇的土地综合整治。
    (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发展
     1、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部署实施“科教兴地”战略,编制并实施全区国土资源科技中长期规划。整合科技资源,搭建全区国土资源 科学技术平台,充分发挥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的研究、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建立多渠道的国土资源科技投入体系,保证国土 资源科技投入稳步增长。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人才创新工程”,建立有效的人才开发和培养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高等院校或国外继续 教育和培训,提高基础素质。制定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逐步改善和提高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加强青年科技骨干培养。以重大科技项目为依 托,重点培养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增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
     2、推动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发展土地资源科学理论和应用技术。加强土地可持续利用管理和规划理论研究,提高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能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新技术、新方法研制和推广应用,提 高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科技含量。加快集成化、数字化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提高调查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效性。加强地政管理涉及的控制理论与方法 的研究,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完善土地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地籍和规划等地政管理数据库。
        加强国土资源信息服务。加强国土资源数据的统一管理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市、县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建立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全面实现网上数据交换和共享,提高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水平。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电子政务流程和运行体系,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安全稳定、覆盖全面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促进高效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六、国土资源重点工程
    为更加有效地落实全区“十二五”国土资源发展规划,根据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从耕地保护、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及基础测绘方面,规划出3大类重点工程。
    (一)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加大八字哨镇、兰溪镇、笔架山乡等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力度。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 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加强环洞庭湖(赫山片)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总面积8400公顷,拟定建设基本农田整理面积为7500公顷,预 计总投资2.77亿元,实现示范区“居住相对集中、田块规范平整、灌溉排水畅通、耕地质地优良、道路交通通达、防护林木成行、生态环境优美、信息网络健 全、责任目标明确、工作管理科学”的总体目标。
         规划2011—2015年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982.00公顷。
         规划2011—2015年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87.00公顷。
         规划2011—2015年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587.00公顷。
    (二)村庄综合整治工程
          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村庄拆并等工作,重点对空心村、零星分散的偏远村庄、地质灾害与洪涝灾害危险区内的村庄等开展村庄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重点建设牌口—虎形山、欧江岔—大闸、泉交河—蔡兴—团结、笔架山—金龙潭、龙光桥—汪家堤—裴家坝、兰溪—金河、泥江口—横堤—黄獭桥、岳家桥—石坝口、衡龙桥—南岳坪、沧水铺—三眼塘—白马坝、新市渡—欧公店、八字哨—观音阁、会龙山—沙河等重点项目区。
    (三)“数字赫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
          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全方位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等应用领域提供多尺度、多种类、现势性强的地理空间信息;为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规划、管理、决策依据和地理信息技术支撑;为赫山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其它各专业系统,提供必不可少的 空间信息基础平台。
          建立赫山与市内及各县(市)数据交换服务网络体系,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进一步提高,以信息化测绘体系为核心的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已初步形成,基础 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立较完善的数字赫山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平台及建成若干个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应用示范工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后,做好相关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赫山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土地、测绘管理的机制和体制,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较好的法制环境。
          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配套规章制度,逐步完善适应新时期土地规划的相关标准体系,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
          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区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职能,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和职能分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 效、保障有力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培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学习型高素质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卫 片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继续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保障能 力。
          加强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办法 等制度,既要保证国土扰法监察部门依法行政,又要保证管理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防止滥用行政职权。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依法界定执法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行政执法必须做到主体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 法,执法主体权限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方法明确、量罚尺度明确,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目标的落实。完善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消极不作为 和滥用权力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系统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司法、舆论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系统内部责权划分和工作规则,理顺工作关系。完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推进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落实机构编制和职能,促进国土资源管理职能 的全面到位。合理划分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强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发挥事业单位技术支持作用。积极推进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新体制。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全面履行对土地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能。强化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职能,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严 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土地整理复垦,确保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强化国土资源市场监管职能,完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健全 市场规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主要形式的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 作。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新机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区经济发展形势,制定和调整国土资源供应政 策,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制定科学的国土资源价格调控体系,调节资源供需,引导投资方向,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全社会提供国土 资源信息、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
    (四)健全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定许可事项的内部会审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国土资源行 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篥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征地补偿标准,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应 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事项报批前,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的 申请,组织听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窗口办文,大厅办公,远程报批等利民便民措施。
    (五)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高改革创新 的能力,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善于审时度势,善于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和 力度;不断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善于管理、廉洁高效、服务优质的干部队伍,为全市国土资源事业的健 康发展以及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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